来源:深圳保监局网站 时间:2017-08-09 17:29:00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国保监会关于整治机动车辆保险市场乱象的通知》(保监财险〔2017〕174号)要求,深圳保监局创新手段,多措并举,综合治理深圳车险市场乱象。一是实施“双录”制度。依据《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保监发〔2017〕54号)精神,要求保险公司和中介机构在车险销售时采集影音、图像,记录保存销售关键环节,实现车险销售过程可回溯管理。二是实行“交费实名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人行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令〔2007〕第2号)等法律法规,要求车险保费必须通过转账方式一次性全额支付,并且付款账户名称应与投保人名称一致。三是实行手续费集中支付。要求保险机构只能通过省级分公司(含驻深营销服务部)或总公司的唯一指定账户支付手续费,并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对手续费支付情况进行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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