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保监局与深圳市安监局、金融办共同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一是建立市安责险试点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加强试点工作组织领导,细化职责分工。二是按照“政府推动、市场化运营”的方式,确定在罗湖区、宝安区开展安责险试点工作,自2018年起试点2年,区政府提供安责险保费补贴,保险费率每年根据上年度安全生产状况浮动1次。三是试点行业要求为试点区域内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购买安责险;锂电池生产储存加工、涉氨制冷、粉尘涉爆、有限空间等按要求购买安责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