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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新时代保险公估人发展策略

来源:中国保险报 时间:2018-11-09 10:55:14 浏览次数:

保险公估人作为第三方保险评估机构,对于保险行业发展和维护消费者权益意义重大。自《资产评估法》发布以来,保监会严格按照法律要求推进保险公估人备案工作。2018年是保险公估人备案制的第一年,也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的重要一年。保险公估人应当充分认识当前发展矛盾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实现新时代新发展。

发展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在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当前时期,要实现伟大梦想,需要找准矛盾点,真正解决问题,营造新时代美好气象。

具体到保险业而言,我国保险事业起步于改革开放,发展在经济总量迅速增长的时代,始终与民生保障息息相关,从来紧跟国家政策导向。在过去几十年中,保险业为经济建设提供支持,为人民健康提供保证,为各行各业提供援助,极大促进社会生产进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作为保险市场经营主体,各保险人、各保险市场中介机构重视社会发展主要矛盾,注重根据人民需求有效供给,对各项发展功不可没。当前时节,工作重心发生转移,新的主要矛盾成为各经营主体在发展策略上的着力方向。只有把握好这一时期行业在发展上不平衡不充分的地方,以实现人民美好生活为目标,才能够促进新时代保险业新发展。保险公估人作为保险第三方中立机构,维护保险人和消费者双方公平正义,是保险业实现新发展的关键组成部分。实现保险公估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能够有效解决保险人与消费者的衔接难题,完善保险市场缺口,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求。

困境分析

经过二十几年快速发展,保险公估人数量不断增加,规模不断扩大,收益水平不断提升,有效促进了保险业对社会生产的支持,满足了人民对物质文化水平提升的需要。随着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望更高,金融改革的程度加深,保险公估行业发展已稍显落后,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行业发展基础不牢。纵观国际保险行业发达的国家和地区,保险公估人伴随市场需要而出现并逐渐成型,定位于查勘、估损和理赔等,是市场自由发展的产物。公估人具有丰富的专业背景和技能,补足保险公司缺口,细分保险市场,得到保险公司和消费者双重认可,从而获得市场地位和社会行业认可。我国公估行业的建立和发展,借鉴国外经验并模仿其定位和功能,并非保险行业发展过程中的自然形成,缺乏市场基础和社会基础。

二是行业基本定位不准。保险公估人作为保险业有机组成部分,偏爱于从保险公司拿业务,忽视包括贫困地区和困难群众在内的广大地区和人民的保障功能,是其发展定位不准的外在表现。定位偏离市场需求和保障功能,限制公估人的发展道路,是公估人掣肘于保险人业务,受限于规模扩大,从而自身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重要原因。

三是行业人才理念不强。从全球来看,公估行业要求公估从业人员掌握甚至精通保险专业知识,熟练应用保险法律知识,能够精准处理所评估领域的各项物理、化学难题,并量化计算相关损失。换句话说,该行业人才的隐性进入门槛很高。从我国公估行业现实来看,公估行业高管人员大部分转型于保险公司从业人员,公估师人员多来自汽修、护理、海运等职业领域和无相关经验的毕业生。从公估师出具的报告来看,逻辑推理不够准确,计算原则不够权威,报告编制不够规范,均为市场所诟病。从供给端来看,公估师人才供给来源单一,供给质量不高,培训学习乏力,亟需进行供给侧改革。

四是行业法制意识匮乏。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要求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既是对政府的要求,也是对各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要求。在保险公估行业发展初期,行业成长和制度建设都是摸着石头过河。中国保监会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工作安排和各项法律的要求,制定保险公估行业相关规定,对保险公估人采取备案制度,为其提供宽松的发展环境。在发展过程中,部分公估人对依法治国理念学习不透彻,对保险法律制度贯彻不深入,对高管、公估师的法律知识培训不到位。这在平时的业务操作中体现为人员无证执业、档案管理混乱、财务数据失真、高管任命随意等等,易造成一定金融风险。

五是行业组织建设落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当前保险公估市场以民营机构为主,国有机构不足十分之一,外资企业占比更低,组织建设实践经验不够。大多数保险公估机构规模小、人员少,三会一层建设不完备,党建工作落后,组织建设平台不够完善。这不利于机构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不利于对大政方针的整体把握,无法正确把握阶段性发展方向。

发展建议

当前时期,为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有效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保险公估机构立足当下,放眼未来,从新时代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着手,发挥自身特点,实现行业更新升级。

一是顺应新时代新发展理念,坚持科学发展。公估市场建设之初的发展内外形式,决定我国采取供给主导型制度方式,根据全民利益要求,在宪法秩序下主动学习和推进先进市场经验。细化保险市场,改革保险产业链,从长远发展来看是一种帕累托改进。保险公估人要明确自身担负的改革责任和社会责任,能够从认识上克服制度限制,发挥主观能动性,适应并利用当前市场形势,做到创新发展和科学发展。

二是顺应新时代保障和改善民生理念,注重民生福祉。准确的社会定位和企业价值追求,能够给予市场主体更强劲的运行动力和发展空间。互联网时代,信息传播更快,造就了知识结构更为丰富、信息甄别更为精准的市场消费者。从现有全行业市场表现来看,只有定位服务人民群众,注重企业社会价值实现的企业才能够获得市场认可,才能够获得更为持久的竞争力和市场地位。因此,对保险公估人而言,在基本定位上,能够以人民利益为中心,坚守行业发展初衷,才能够迅速获得最广大市场主体的认可,获得最珍贵的市场口碑;在企业价值创造上,能够协调不同区域共同发展,根据不同市场需求推进精准服务,才能够体现保险最根本的保障功能。

三是顺应新时代人才战略理念,牢抓人才培养。形成行业一致的人才进入机制,建设专业的公估师人才梯队,形成公估师考核晋级标准,切实重视公估师地位和社会影响力。重视复合型人才培养方式,宽口径招聘人才,阶段性培养提升,周期性知识更新。完善行业报告互相认可和行业审查机制,提升报告标准性和专业度,增进社会认知。建设行业统一的人才晋升和薪酬机制,保护行业人才发展,避免人才外流,降低培养成本,提升整体竞争力。

四是顺应新时代依法治国实践理念,重视学法用法。保险公估人的科学发展离不开市场环境支持,也离不开法律规章指引。正确学习现有的《保险法》《资产评估法》等上位法,有助于公估人明确行业概念、社会职责和发展边界等宏观要求;深入贯彻保监会公估相关准则,有助于公估人明确企业架构、经营模式、管理要求等微观指导;合理探讨行业规范和准则等,有助于公估人在行业协会的建设中有条不紊、井然有序。

五是顺应新时代组织指导理念,明确党的领导。无论何种所有制形式的公估人,要重视组织建设,形成完备而有效的管理架构,有条件的进行党组织建设,尚且不具备条件的积极参与党组学习。明确党的领导,提升行业整体思想认识,树立科学的行业价值观和个人实践观,加大力气服务实体经济,维护保险行业全局利益。